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10年4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4月19、21日在上海漕溪路250号银海大楼A805室召开。监事长聂少犁先生、副监事长张建平先生、监事曹金荣先生、陈利华先生、周建峰先生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内容未发现不真实。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已于2010年4月21日经公司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董事会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及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决议,程序合法,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决议,程序合法,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同意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未发现不真实。 6、董事会关于常熟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拟向杜邦中国公司转让部分股权的决议,程序合法,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第2项、第3项、第4项、第6项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