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2010年10月23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1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应为9名,实为9名。董事孔炜先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杨国平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 1、以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3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报正文刊登在2010 年10 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报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以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公司短期融资券到期替换工作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