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着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大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已变更名称为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资本"),并于2010年5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投资标的名称:华人文化(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人文化")。 3、投资金额和比例:向华人文化增资人民币1177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9.6%。 4、投资期限:30年。 5、华人文化主要从事文化产业投资及投资咨询服务;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资本投资该公司可获得相应的股权投资收益。 特别风险提示: 该公司主要是以投资、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主,将面临政策风险、投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资本与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深圳市天正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诚柏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惠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签署《增资协议》,增资华人文化(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1177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9.6%。大众资本此次投资目的是:根据公司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需求,加强对该基金风险控制。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投资经2010年4月28日大众资本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111-1117 法定代表人:陈元 注册资本:350亿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业务;投资管理业务;投资咨询、顾问服务。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投资业务、投资管理业务。 2、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注册地:上海市威海路755号 法定代表人:胡劲军 注册资本:186012万 企业类型:国家事业单位 经营范围: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等的编辑、出版、印刷工作及广告等相关的信息产业。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等的编辑、出版等相关业务。 3、深圳市天正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77号北科创业大厦205室 法定代表人:杜一 注册资本:100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从事实体投资。 4、北京诚柏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1号楼3-08 法定代表人:田溯宁 注册资本:18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等的编辑、出版等相关业务。 5、上海东方惠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780号713室 法定代表人:黎瑞刚 注册资本:16667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文化产业领域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国际贸易(除专项审批)(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从事文化产业领域的投资。 6、华人文化(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天津开发区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E2-ABC-4层4047室 法定代表人:黎瑞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文化产业投资及投资咨询服务。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华人文化(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为:文化产业投资及投资咨询服务等。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4、公司主要投资人的持股比例为: 股东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增资后股权比例(%) 东方惠金 1800 现金 自筹 30 国开金融 1800 现金 自筹 30 大众资本 1177 现金 自筹 19.6 文新报业 461.5 现金 自筹 7.7 天正投资 461.5 现金 自筹 7.7 北京诚柏 300 现金 自筹 5 合 计 6000 100 四、增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对华人文化(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1177万元人民币并取得该公司19.6%的股份。 1.增资金额:11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的0.43%。 2.取得股权:1177万股,占华人文化增资后的总股本的19.6%。 3.投资方式:自有资金投资。 4.出资安排:在增资协议书所述的先决条件已全部得到满足或全体增资方书面豁免该等先决条件之日起三个营业日内,但无论如何不晚于工商机关向该公司颁发与增资相关的反映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六千万元的新的营业执照前分别将增资的全部金额付至标的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5.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应向遭受损失的一方作出赔偿,遭受损失的一方应将索赔请求以书面形式向违约方提出。 6.争议解决方式: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因协议引起的及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由相关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在争议发生后的三十日内仍无法协商解决的,那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7.生效条件:1)协议经各方有效签署。2)增资的股东会决议经全体股东签署;3)全体股东同意协议所拟进行的增资的交易并放弃对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本次投资所需资金由大众资本自筹。 2. 大众资本投资该公司,将有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共同管理好委托华人文化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加强风险控制。 3.本次投资行为完成后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也不涉及新增同业竞争。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华人文化在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的风险,将影响本次投资的收益和安全。 2.针对上述风险,大众资本将密切关注华人文化的经营和管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确保收益。 三、 备查文件 1、《增资协议书》; 2、大众资本第二次股东会决议; 3、大众资本变更名称后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