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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公用(60063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27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着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大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人民币肆亿玖仟伍佰万元,占其总股本的99%。(本次投资19800万元,后续注资根据投资进度在五年内分期到位)。
    3、投资期限:未定。
    4、上海大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将投资创投企业和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本公司投资该项目可获得其股权投资收益。
    5、公司将增加并表范围。
    特别风险提示:
    该公司主要是以投资创投企业和拟上市公司股权为主,将面临政策风险、行业竞争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本公司与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1日在上海签署《投资合同》,共同发起设立了上海大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投资")。大众公用本次投资后取得大众投资99%的股份。本公司此次投资目的是: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创投领域的投资空间,并结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战略和创业板开立的有利形势,根据公司自身的发展战略需求,建立全资的创投平台,以期提高公司创投业务的品牌化、专业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9500万元,本次投资19800万元,后续注资根据投资进度在五年内分期到位。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6日上午在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孔炜先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杨国平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设立《大众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3、大众投资已于2010年4月22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二.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上海市南汇区康桥镇康士路17号412室
    法定代表人:陈靖丰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伍仟贰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投资运营城市自来水供应及污水处理工程,投资固废处理工程基础设施,资产经营等。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污水处理技术开发、工程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等。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上海大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大众投资由大众公用和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4.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518号24A01
    5.法定代表人:陈靖丰
    6.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7.出资方式:本公司以自筹的现金出资。
    8.该公司投资人的持股比例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有股份(万股) 比例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500 49500 99%
    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500 500 1%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大众投资股东会决议同意,大众公用和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大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等。
    1.投资金额:投资总额为49500万元。本次投资19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的7.16 %。
    2.取得股权:49500万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99%。
    3.投资方式:现金投资。
    4.出资安排:首期出资19800万元,出资时间为2010年4月20日。后续出资29700万元,根据投资进度在2015年4月19日前分期到位。
    5.权利和义务:
    1)履约期限:股东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认缴额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份额,并将货币出资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
    2)股份转让约定:如果若股东一方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则其它股东方具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受让的条件不得苛刻于转让给第三方的条件。如果股东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即为同意上述转让。
    3)违约责任:股东方应当恪守本合同约定,完成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作出赔偿。
    4)争议解决方式:未尽事宜由股东方另行协商解决。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6.生效条件:协议自各股东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本次投资大众股权投资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
    2.设立大众股权投资,将有利于公司在创投领域逐步打造自有品牌,进一步建立符合创投行业特点的相关机制,拓宽投资行业领域,优化整体投资组合和配置。本公司将通过大众投资的综合运作,形成主动投资、滚动投资、持续收益的稳定回报周期。同时,大众投资的设立有利于建立和公司原有其他创投平台之间的对接,加强在投研决策、风险控制、后续管理上的把控力度。
    3.本次投资行为完成后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也不涉及新增同业竞争。
    4. 公司将增加并表范围。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大众投资主要是以投资创投企业和拟上市公司股权为主,将面临政策风险和行业竞争风险。
    2.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跟踪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创业板的发展趋势,发挥大众公用的自身优势,投资于具有增长潜力、经营业绩优良的企业,确保有效的退出机制,及时控制风险,取得收益。
    三. 备查文件
    1、《投资合同》;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大众股权投资工商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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