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31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参与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宗宝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6月29日下午13:00时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451号上海逸和龙柏饭店2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年度述职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7、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审议《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1、3、4、5、6、7、8项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2010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第六届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出席会议对象: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2010年6月2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其他相关人员。 (五)、登记情况安排: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和持股凭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方式。 2、登记时间:2010年6月25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0-3:30 3、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451号2楼 邮 编: 200335 联系电话: 021-62696296 传 真: 021-62699399 联 系 人: 刘 晓 光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9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00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1、对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以上委托书复印件及简报将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