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七届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10年11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含 4 名独立董事),实参加表决董事7 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配合徐汇区政府收购储备宜山路407号房产的提案》,主要内容: 1)、拟收购储备的两幢建筑物资产位于徐汇区徐家汇街道146街坊8丘地号的第1幢和第2幢房产。总建筑面积为14234.3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权属国有出让; 2)、政府收购储备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评估价格【经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值为贰亿零柒佰捌拾贰万元整(207,820,000元)】; 3)、按规定程序签订《房地产收购储备补偿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 该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2、会议决定于2010年11月17日下午2时正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配合徐汇区政府收购储备宜山路407号房产的提案》。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情请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