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10年3月18日在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逸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校级领导在学校企业中兼职的相关规定,公司原董事秦绍德先生、桂永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现提名公司控股股东复旦大学郁义鸿、张陆洋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郁义鸿、张陆洋简历见附件一)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须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见附件二) 二、 关于公司投资海门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建设上海复华高新技术园区海门项目,同意组建复旦复华高新技术园区(海门)发展有限公司。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须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中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有关内容,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0年4月6日上午9点30分 三、会议地点:上海国权路680号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116室召开(近邯郸路,乘公交车854路、942路、991路、850路、812路、133路、866路、966路、168路、139路、59路、960路、118路、大桥五线均可到达)。 四、主要议题: 1、 审议关于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投资海门项目的议案。 3、 审议关于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对象: 1、 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2010年3月2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股东; 3、 因故不能出席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六、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10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 登记地点及联系人: 登记地点:上海市国权路525号。(近复旦大学) 联系人:任琳芳、沈敏 电 话:021-63872288 传 真:021-63869700 3、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 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见附件三) 2、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8日 附件一 郁义鸿同志简历: 郁义鸿,男,58岁,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1月毕业于复旦大学获数学学士学位,1985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管理科学硕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8年起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1999年起任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2001年起任复旦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2008年起任所长。2006年9月起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曾先后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哈佛大学商学院、英国牛津大学、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比利时中欧管理中心及根特大学任访问学者,并曾两次赴日本东京青山学院大学作短期讲学。兼任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福建东百集团董事。 张陆洋同志简历: 张陆洋,男,52岁,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工程专业,1982年-1985年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团委工作,1985年-1988年于南京晨光机器厂工作,1988年-1991年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材料工程硕士学位,1991年-1993年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攻读第二硕士学位,1993年-1996年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攻读博士学位,1996年-1998年于南开大学金融学系从事第一站博士后研究,1999年-2001年于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从事第二站博士后研究。现任复旦大学中国风险投资研究中心主任,成都市人民政府顾问、哈尔滨市政府顾问、宁波市科技顾问。 附件二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汇报并出席公司董事会后,对公司第六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经审阅董事候选人郁义鸿、张陆洋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其任职资格合法;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郁义鸿、张陆洋能够胜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戴国强、吴柏钧、刘志远 2010年3月18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