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浦东金桥园区三区19号楼房产意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出售房产意向内容:公司将浦东金桥园区三区19号楼转让给爱德华重工有限公司,转让价款总额人民币56,286,300元。 2、本次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资产出售意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10-5)审议通过。4、本次资产出售尚需公司取得浦东金桥园区三区房地产权证后、方可与爱德华重工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资产出售意向的转让方为本公司,受让方为爱德华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德华重工”),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资产出售的单价为人民币14,700元/平方米,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6,286,300元,该价款是指19号楼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二)本次资产出售意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10-5)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本次资产出售尚需公司取得浦东金桥园区三区房地产权证(以下简称“大产证”)后、方可与爱德华重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二、交易当事人情况介绍 爱德华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寅阳镇船舶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孟庆路;股东:自然人孟庆路、恽飞和大连卡加利港口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港口机械及配套件、海上工程装备及配套机械,钢构及钢桥、陆上装卸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浦东金桥园区三区19号楼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88号,该地块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预测建筑面积3,829平方米,最终均以大产证面积为准。 目前,19号楼已完成竣工验收,现正在办理大产证过程中。 四、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一)意向书签署各方 甲方: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爱德华重工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公司浦东金桥园区三区19号楼 (三)付款情况: 1、《房地产买卖意向书》签署后5日内,爱德华公司支付给公司563万元作为定金。 2、双方约定于2010年12月31日前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爱德华公司于签约当日支付给公司总房价款的50%作为首期款(含定金)即28,143,150元。 3、双方约定于2011年6月30日前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送件。在取得19号楼收件收据后当日爱德华公司支付给公司50%余款即28,143,150元。 4、爱德华公司于2010年9月1日起承租19号楼B区(2,091.61㎡),租期至双方产权过户之日。爱德华公司于承租日前支付给公司或公司授权方租金1,148,700元。 5、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取得收件收据当日,公司按《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将19号楼正式交付给爱德华公司。 6、《房地产买卖意向书》签章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19号楼符合公司不动产经营的总体安排,有利于揭示公司浦东金桥园区的物业价值。 本次房地产买卖实施后,在扣除各项成本及税费后,公司可实现税后利润约2,000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