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房产)系上海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在2010年1月和6月,购买了和泰房产开发的"玫瑰广场"一期项目商铺的9位业主以商铺无餐饮烟道为由,分别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和泰房产赔偿其餐饮商铺与非餐饮商铺差价损失、租金损失、装修费用及相关利息共计2000余万元,上述情况本公司已分别在2009年年度报告中的"日后事项"和2010半年度报告中的"重大诉讼事项"中作了披露。诉讼期间,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委托相关评估、鉴定机构对商铺差价、租金损失及装修损失作了评估与鉴定。 近日,和泰房产收到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此9起案件的判决书,判决和泰房产须赔偿9位业主商铺差价损失、租金损失及装修损失共计人民币11694704.71元;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及鉴定费等由和泰房产承担人民币283034.78元。本公司已就此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