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9月6日收到董事陆富林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陆富林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陆富林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陆富林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辞去董事职务后,陆富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陆富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