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0月20日监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在本公司V1002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钟磊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长张兆琪先生主持。 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转让上海珂纳电气机械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股权转让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定。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监事会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