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21日在青松城大酒店举行。出席本次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人数为99人(其中A 股股东68人,B 股股东3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8,549,091股(其中A 股股份206,412,974股,B 股股份2,136,1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建芳先 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股东大会通过记名投票方式,对如下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份数为208,534,7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9931%,其中A 股同意的股份数为206,403,270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9953%,B 股同意的股份数为2,131,521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7848%。 反对的股份数为6,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30%,其中A股反对的股份数为6,00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29%,B 股反对的股份数为160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75%。 弃权的股份数为8,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39%,其中A股弃权的股份数为3,696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18%,B 股弃权的股份数为4,436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2077%。2 2、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的股份数为208,534,7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9931%,其中A 股同意的股份数为206,403,270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9953%,B 股同意的股份数为2,131,521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7848%。 反对的股份数为6,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30%,其中A股反对的股份数为6,00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29%,B 股反对的股份数为160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75%。 弃权的股份数为8,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39%,其中A股弃权的股份数为3,696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18%,B 股弃权的股份数为4,436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2077%。 3、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0年度财务预算》同意的股份数为208,534,7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9931%,其中A 股同意的股份数为206,403,270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9953%,B 股同意的股份数为2,131,521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7848%。 反对的股份数为6,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30%,其中A股反对的股份数为6,00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29%,B 股反对的股份数为160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75%。 弃权的股份数为8,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39%,其中A股弃权的股份数为3,696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18%,B 股弃权的股份数为4,436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2077%。 4、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①利润分配方案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的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公司200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984,348.88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569,276.49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6,887,564.49元,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2,456,840.98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1,556,927.65元后,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899,913.33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为:除留存一部分利润用于公司的发展外,拟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47,949,1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4,794,919.50元,剩余16,104,993.83元结转下一年度。3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可用于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为234,997,592.10元。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为:拟以2009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547,949,195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股,共计转增 54,794,920股。本次转增股份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增至602,744,115股。 同意的股份数为208,352,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9058%,其中A 股同意的股份数为206,407,947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9976%,B 股同意的股份数为1,944,693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1.0387%。 反对的股份数为1,3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06%,其中A股反对的股份数为1,331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06%,B 股反对的股份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00%。 弃权的股份数为195,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936%,其中A 股弃权的股份数为3,696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18%,B股弃权的股份数为191,424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8.9613%。 5、审议通过《支付2009年度审计报酬及聘用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支付安用华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7万元(含差旅 费)。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授权董事会办理 相关聘用手续。 同意的股份数为208,534,7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9931%,其中A 股同意的股份数为206,403,270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9953%,B 股同意的股份数为2,131,521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7848%。 反对的股份数为6,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30%,其中A股反对的股份数为6,00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29%,B 股反对的股份数为160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75%。 弃权的股份数为8,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39%,其中A股弃权的股份数为3,696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18%,B 股弃权的股份数为4,436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2077%。 6、审议通过《向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010年度融资授信及相关融资担保安排的议案》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作为本次公司申请融资授信及相关担保安排的关联股东,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故本议4案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1,502,257股(其中B 股为 2,136,117股)。 同意的股份数为41,485,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9586%,其中A 股同意的股份数为39,356,436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9753%,B 股同意的股份数为2,128,620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6490%。 反对的股份数为9,0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219%,其中A股反对的股份数为6,00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153%,B 股反对的股份数为3,061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1433%。 弃权的股份数为8,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195%,其中A股弃权的股份数为3,696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94%,B 股弃权的股份数为4,436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2077%。 7、审议通过《2010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批准公司为上海珂纳电气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7,000万元,为上海海立铸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为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为上海海立集团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500万元。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为南昌海立电器有限公司担保26,500万元(按合并报表范围口径为19,875万元)。 上述担保期限为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权海立股份及上海日立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各自的担保管理制度审批每一笔担保,办理必要的手续。 同意的股份数为208,534,7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9931%,其中A 股同意的股份数为206,403,270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9953%,B 股同意的股份数为2,131,521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7848%。 反对的股份数为6,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30%,其中A股反对的股份数为6,00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29%,B 股反对的股份数为160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75%。 弃权的股份数为8,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39%,其中A股弃权的股份数为3,696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18%,B 股弃权的股份数为4,436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2077%。 8、审议通过《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南昌海立电器有限公司三期项目(形成年产200万台高效节能SH/SJ 系列空调压缩机生产能力)的议案》同意的股份数为208,506,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9.9796%,其中A 股同意的股份数为206,403,270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599.9953%,B 股同意的股份数为2,103,321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98.4647%。 反对的股份数为1,4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07%,其中A股反对的股份数为1,331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06%,B 股反对的股份数为160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75%。 弃权的股份数为41,0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197%,其中A股弃权的股份数为8,373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0.0041%,B 股弃权的股份数为32,636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5278%。 三、律师见证情况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股东大会本次会议进行了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