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议,应发表决票9张,实发表决票9张,实收表决票9张。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决议公告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外盐供应商签订工业盐供应合同的议案》。 原盐是公司主导产品烧碱的主要原材料,随着华胜三期项目的投产,原盐的需求量将继续增加。由于进口盐品质好、盐泥少、尤其适合漕泾工厂的工艺和环保要求,且签订长期工业盐进口合同能更好地抵御风险、稳定生产。为此,公司拟继续与国际盐供应商签订工业盐三年期供应合同,以减少盐价上涨的风险,锁定原材料成本。该合同涉及标的上限为4亿元人民币(折合)。董事会同意在具体实施时,授权总经理签署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