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议,应发表决票9张,实发表决票9张,实收表决票9张。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决议公告如下: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上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全文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版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规定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与《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不符,为此,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如下: 原:"第三条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四人。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具体事务。" 修改为:"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具体事务。"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参与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参与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修订版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为进一步深化期货工作,把"期现联动"纳入市场营销的常态化管理,提升操作效率,公司对期货制度进行修订,主要对组织架构和操作机构进行了调整。一是由总经理负责制替代原期货领导小组,设立市场委员会,全面负责期货工作。二是由市场营销部实施期货交易操作。三是按照上述架构调整,对业务期货操作流程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