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10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和传真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转让北京联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拟向上海沿海绿色家园置业有限公司以8850万元的价格(含债权)转让持有的北京联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鉴于上海沿海绿色家园置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沿海绿色家园有限公司,丰华股份第一大股东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沿海绿色家园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陶林、李杰、黄小红、苏宏金、孙琳按相关规定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转让北京联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2、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拟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为40万元(不含差旅费)。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0年11月29日在上海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转让北京联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具体事项请见《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