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日期:2010年11月29日上午10时 二、会议地点:上海吉瑞酒店会议室(上海浦东新区浦电路110号) 三、会议议程: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转让北京联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2、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等 2、截止2010年11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登记办法: 1、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另备授权委托书和公司执照)、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授权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76号901室 4、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 六、其他事项: 1、根据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馈赠礼品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3、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76号901室 邮编:200127 电话:(021)58702762 传真:(021)58702762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2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转让北京联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2 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股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2010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授托书中的相应方框内打"√"或填上股数,其他方框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