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10年4月15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和传真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东方路2981号收储补偿款增补事宜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丰华商厦于2008年12月已就东方路2981号地块内的房屋及场地整体交由浦东新区三林世博功能区域管理委员会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建设动拆迁有限公司处置并签订了一份《土地收储协议》,补偿款为人民币13500万元整。(详见公司2008年12月5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上述协议履行时, 公司发现部分房屋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设施迁移等项目未进入原评估补偿范围,使原《土地收储协议》中约定的相关补偿款无法涵盖相应的补偿费用。经公司要求, 浦东新区三林世博功能区域管理委员会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建设动拆迁有限公司同意按经核算的现有评估价向公司增补东方路2981号补偿款共计人民币500万元整。上述增加的补偿款在双方协议签订生效后一周内向公司支付。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