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25日在上海杨浦区四平路1251号上海锦江白玉兰宾馆15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 35人,代表股份204,967,009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6.12 %;其中普通股(A股)股东代表25人,代表股份204,680,585 股,占普通股(A股)股份总额的45.81 %,外资股(B股)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 286,424 股,占外资股(B股)股份总额的0.24 %。 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任国权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有效表决股东 204,967,009 204,951,674 3,806 11,529 99.98% A股股东 204,680,585 204,678,180 1,205 1,200 99.98% B股股东 286,424 273,494 2,601 10,329 95.49%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