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召开时间: 2011年1月20日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东安路8号)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2月30日下午在公司29楼会议室。会议应出席董事为六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为六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史佩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就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进行审议。 2010年6月25日下午,公司在上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召开了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暨2009年年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6人,代表股份193.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年报及年报摘要》,但包括《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其余五项议案,均未获通过。本次会议着重分析了上次股东大会年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和极大部分议案未获通过的原因,认真吸取教训,积极做好工作,拟再次召开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经营层有关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工作汇报。与会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工作报告; 二、 会议同意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决定聘请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0年度会计报告的审计单位。年度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根据工作量,参照行业收费标准,双方确定合理价格。 公司独立董事缪恒生、尤家荣也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会议决定于2011年1月20日在上海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1月20日(星期四)下午2:0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东安路8号)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为-123,470,380.89元,公司下属子公司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1,564.53元。公司下属外资企业按规定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24,735.25元,两项提取合计为186,299.78元。加上年初经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223,414,109.2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为-347,070,789.87元。 根据公司2009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情况,董事会拟定,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作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关于聘请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单位的报告; 6、审议公司董事会下属四个专业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2010年8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下属四个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名单。(详见公告临2010-042)。 各专业委员会经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史佩欣、陆麟育、缪恒生,史佩欣为主任; 2、提名委员会:缪恒生、尤家荣、陆麟育,缪恒生为主任; 3、审计委员会:尤家荣、缪恒生、陆麟育,尤家荣为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缪恒生、尤家荣、史佩欣,缪恒生为主任。 (四)、出席会议对象 [1] 截止2011年1月13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理出席。 [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1月13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附上个人股东帐户卡、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复印件,以及通讯地址。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公司办公地点:上海万航渡路889号二十九楼 联系人:胡兴堂 李丹青 联系电话:(021)62319566 32538188*8807 传真:(021)62317066 邮编:20004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关于重申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决定对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不给予额外的经济利益,不发礼品和交通费。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 委托日期: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0日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不再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单位的意见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公司成立以来已经连续18年为公司的年度审计单位。2010年6月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否决了包括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等五个议案。为此,经过与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协商,同意不再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二、同意聘请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单位,聘用期为一年。 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0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聘请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缪恒生 尤家荣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