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截止2010年12月14日,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无锡金丰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10年2月8日,公司以人民币13亿元的价格竞得无锡市观湖路与渔港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锡国土2010-3地块)。为了顺利推进该地块的开发建设,公司于2010年6月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无锡金丰投资有限公司。无锡金丰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后,锡国土2010-3地块土地合同受让人由公司调整至无锡金丰投资有限公司,相应的权利义务也由该公司享有或承担。 现为了增强无锡金丰投资有限公司的综合实力,同意公司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27000万元,增资后无锡金丰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