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九次(暨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十九次 (暨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日在上海召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名,代表股份239,391,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618%, 其中A股股份237,625,671股、B股股份1,766,199股,分别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5%、0.3118%;本次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培忠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39,391,870 239,271,870 86,500 33,500 99.9499% 股股东 237,625,671 237,606,071 19,600 0 99.9918% B股股东 1,766,199 1,665,799 66,900 33,500 94.3155% 2、审议通过《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39,391,870 239,271,870 18,900 101,100 99.9499% 股股东 237,625,671 237,606,071 18,900 700 99.9918% B股股东 1,766,199 1,665,799 0 100,400 94.3155% 3、审议通过《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39,391,870 239,230,770 18,900 142,200 99.9327% 股股东 237,625,671 237,606,771 18,900 0 99.9920% B股股东 1,766,199 1,623,999 0 142,200 91.9488% 4、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39,391,870 239,229,770 19,900 142,200 99.9323% 股股东 237,625,671 237,605,771 19,900 0 99.9916% B股股东 1,766,199 1,623,999 0 142,200 91.9488% 5、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39,391,870 239,229,770 19,900 142,200 99.9323% 股股东 237,625,671 237,605,771 19,900 0 99.9916% B股股东 1,766,199 1,623,999 0 142,200 91.9488% 6、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39,391,870 239,356,370 2,000 33,500 99.9852% 股股东 237,625,671 237,623,671 1,000 1,000 99.9992% B股股东 1,766,199 1,732,699 1,000 32,500 98.1033%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定公司2010年度持续性销售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963,218 1,911,818 18,900 32,500 97.3818% 股股东 197,019 178,119 18,900 0 90.4070% B股股东 1,766,199 1,733,699 0 32,500 98.1599%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方股东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39,391,870 239,357,370 1,000 33,500 99.9856% 股股东 237,625,671 237,624,671 1,000 0 99.9996% B股股东 1,766,199 1,732,699 0 33,500 98.1033%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其结论意见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