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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3-31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强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9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200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7,715,264.5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4,529,807.65元,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627,177,631.1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2009年度报告正文;
    五、公司2009年度报告摘要;
    六、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预案;
    七、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支付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费人民币110万元。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讨论后,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二处修改,并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修改一:
    《公司章程》原第四十三条中: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不足8人时);"
    修改为: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不足6人时);"
    (二)修改二: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四十三条中: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至2名。"
    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
    九、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27日下午13:00时
    (二)会议召开地址:良安大饭店13楼良安厅(上海市长安路920号)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A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16日
    B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21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4月16日)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4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与2010年4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4月16日);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所委托的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度报告;
    5、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7、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张增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七)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委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登记,或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以寄出邮戳为准)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3日,书面通讯请在信封或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书面及传真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97号世纪商务大厦26 层
    通讯地址: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2980202转646或647
    传 真:(021)62982121
    邮 编:200060
    2、登记时间:2010年4月23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4:00
    3、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西康路1407弄2号楼5楼(近宜昌路,交通: 24路、138路)
    (八)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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