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9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40,715,42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4.1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会议由丁晓枫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决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变更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奚河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贺天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王道明先生、王贵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王道明董事,同意1,140,715,42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王贵董事,同意1,140,715,42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此议案经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董事简历详见2010年8月25日刊登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岳晓峰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