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11名董事除于逸生董事因公未能参加表决外,其他董事均参加了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决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申请发行2010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拟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申请发行2010年度第三期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的短期融资券。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