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股改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2月9日,本公司收到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关于更换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东方证券原指定保荐代表人陈波具体负责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保荐工作。2010年11月,保荐代表人之一陈波因个人工作需要,调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主持)。经本公司研究诀定,指定保荐代表人冯海自即日起负责其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冯海先生。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