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0年8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本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公司2010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再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再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再修订稿")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激励计划草案再修订稿"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具备《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通报了《2010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四、通报了《关于对《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再次修改的议案》。 五、通报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通报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七、通报了《2010-2012年光明乳业发展战略(修订)》。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