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产品名称:2010年建设银行浙江分行“乾图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3、投资期限:1年,自2010年5月31日至2011年5月31日 4、产品预计年收益率:5% 5、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09年9月9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等投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在不超过当期净资产15%的总额、单项投资不超过净资产10%的范围内,进行相关委托理财等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010年5月3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行建德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建德”)签署了“乾图理财”信托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公司将以4500万元资金投资乙方“乾图理财”人民币信托理财产品(以下简称“乾图理财”产品)。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受托人、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行建德市支行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张建标 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路6号 经营范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 三、合同主要内容 1、理财产品金额:4500万元 2、出资期限:2010年5月31日至2011年5月31日 4、理财产品的管理: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行建德支行按相关文件的规定管理和运用。 5、资金预期收益率:5% 6、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信托合同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信托资金的目的、风险揭示及风险承担、对公司的影响 1、信托资金的目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公司自有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 2、风险揭示及风险承担: 理财产品存在经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从而对资金和收益产生影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行建德支行作为建行体系的一个分支机构,有较强的控制风险的管理能力。 3、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同时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行建德市支行签署的“乾图理财”信托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 2、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