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3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3亿元人民币;截至2010年11月30日,本公司为林丰铝电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12.39亿元人民币。 ●本次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0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35.73亿元人民币。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2010年8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洛阳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授信即将到期。目前,林丰铝电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为其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010年12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林州市横水凤宝工业区 法人代表:马路平 注册资本:33,16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铝锭、氧化铝粉、铝制品生产销售(以上各项涉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林丰铝电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0年9月30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361,486.31万元,负债总额为278,924.92万元,净资产为82,133.55万元;2010年1-9月利润总额为6,669.67万元,净利润为4,989.18万元。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分别为林丰铝电在招商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洛阳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建设银行安阳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均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贷款主要用于国内贸易所需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林丰铝电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为林丰铝电在以上3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0年11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35.7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9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0年9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