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1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228次会议审核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配股申请。根据审核结果,本公司配股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