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公司股权划转进展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二大股东漳州市片仔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片仔癀集团")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10〕751号)《关于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控股股东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龙溪股份31.39%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片仔癀集团〔详见2010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国家股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股权划转后,片仔癀集团将持有龙溪股份12,123.3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1%。 本次股权划转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片仔癀集团要约收购后办理相关划转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