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事项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32次工作会议审核并获得有条件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12月1日起复牌。本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后将再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