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12日下午13:30时在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公司董事长陆致成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黄代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数173,242,36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455,325,712股的38.05%。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经股东记名投票表决,产生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南昌ABB发电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 反对 弃权 股数 173,242,368 0 0 占有效表决(%) 100% 0 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 反对 弃权 股数 173,242,368 0 0 占有效表决(%) 100% 0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强、于利淼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