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将《本公司为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及关联方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担保延长期限的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经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为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及关联方在金融机构提供最高限额为10000万元的金融机构贷款担保,期限2年。上述担保将于2010年11月5日到期,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本公司拟为上述担保延长2年的期限。 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东淄博博山高新区,注册资本56877.78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建材行业,主要从事中空玻璃、钢化玻璃等玻璃深加工业务。 根据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09年12月31日,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39,452.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3,648.49万元,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08.32万元。 由此可见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及关联方在金融机构提供最高限额为10000万元的金融机构贷款担保延长2年的期限。 关联董事王刚、曹廷发、孙明、邓伟、张明、朱永强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该议案。 2、同意召开2010年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1日9点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表决事项:本公司为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及关联方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担保延长期限的议案。 (4)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12日 (5)参会人员 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公司聘请的律师 ③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6)登记事项:公司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原件登记;委托出席的股东可由受托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7)其它: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5日 附件:金晶科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附件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