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流通股138,927,411股,占总股本的16.28%。2008年11月19日该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60,000,000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08年11月19 日至2010年11月18日止。 该质押已于2010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解除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