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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科技(600582)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5-19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10年5月18日上午9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青年沟东路5号天地大厦 600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刘伯安董事委托吴德政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金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现提名王金华、田会、吴德政、敬守廷、宁宇、何敬德、彭苏萍、张玉川、支晓强等 9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中彭苏萍、张玉川、支晓强为独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附件二) ,本公司董事会发表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 3 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收购唐山市水泵厂的议案》;有关收购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临 2009-011 号)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有关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2010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上午 9: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 5 号天地大厦 600 会议室。
   3、会期:半天
   4、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 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 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 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 2009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 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
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的本公司董事会公告(临 2010-007 号、临 2010-010 号)以及监事会公告(临 2010-009 号、临 2010-011 号)
    5、   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10 年 6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3 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6、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
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授权人
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 年 6 月 17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2:00~4:30
    7、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10-84262851、传真:010-84262838。
    (3)联系人:侯立宁
    特此公告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天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附件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金华,男,1957 年 2 月生,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共党员。曾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
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副书记、所长,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副院长、院长兼党委副书记,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现任中国煤
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董事,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煤炭工业
学会副理事长。
    田会,男,1951 年 8 月生,博士,教授级高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共党员。曾任煤炭部沈阳设
计院副处长,沈阳煤炭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北京煤炭设计研究院(集团)副院长、院长兼副书记,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兼党委
书记。现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敬守廷,男,1952 年 2 月生,大学学历,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共党员。曾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建井研究所工程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德政,男,1955 年 10 月生,大学学历,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共党员。曾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常州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股份公司筹建办公室主任,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长兼总经理。
    宁宇,男,1956 年 4 月生,博士生导师,研究员,中共党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研究所副
所长、所长,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副院长。现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院长、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敬德,男,1954 年 10 月生,硕士,硕士生导师,研究员,中共党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电气研究所所长、科技经营处处长、院长助理、副院长、党委书记。现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煤炭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煤炭学会常务理事。
    彭苏萍,男,1959 年 6 月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共党员。中国矿业大学教授,中国矿业大学煤炭资源
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重大基础研究(“973”计划)能源领域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家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组长,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
    张玉川,男,1958 年 3 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教育部高教司科员,经济日报记者,中国科学技术学会助理研究员,国务
院发展研究中心处长、副局长。现任北京欧文公众事务研究所所长,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支晓强,男,1974 年 6 月生,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导师, 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副主任,副教授,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
附件二: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科技
声明人 彭苏萍 ,作为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                    ,
                    (其他党员领导干部) 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彭苏萍
                                       2010 年 5 月 13 日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玉川 ,作为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                    ,
                    (其他党员领导干部) 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玉川
                                        2010 年 5 月 18 日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支晓强 ,作为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                    ,
                    (其他党员领导干部) 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十、本人没有从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支晓强
                             2010 年 5 月 18 日 
附件三: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彭苏萍、
提名人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张玉川、支晓强为天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包括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 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10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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