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5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3月17日上午11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青年沟东路5号天地大厦600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华先生主持,应到监事8人,实到监事8人,其中余伟俊监事以通讯方式进行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