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技术中心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布的2010年第30号公告,经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审定,本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第十七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技术中心等继续享受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技术中心将享受用于科学研究、试验的国外进口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公司还可根据有关规定争取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专项计划给予的资金支持和地方政策的财政补贴和配套经费。 公司本次技术中心的认定体现了公司在研发领域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不断完善创新体系建设,争取更大的创新成果,提高公司竞争力。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