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8月12日在浙江省上虞市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7,761,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2%。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建乔先生主持,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认真审议,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7,761,159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47,761,159股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与资金借贷的审查与决策程序》 147,761,159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47,761,159股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