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10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陈体引主持,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