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8月17日获悉,因我公司与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黄海集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李沧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17日下达了民事调解书[(2010)李商初字第717号]。 经李沧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原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6月及同年12月签订的关于部分土地、设备、厂房转让的二份协议(其中已履行完毕的相关设备转让因已经实际履行不在解除之列)。 二、被告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房产涉及的转让价款人民币47776011元并支付违约利息18887223.87元,合计人民币66663234.87元,由被告于2010年9月17日前支付原告。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