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有关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于2010年11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获得审核通过。 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本公司将就有关内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