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承建电厂转入商业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东北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关于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科右中电厂1#机组转入商业运营的证明》,鉴于科右中电厂1#机组在并入东北电网运行期间运行平稳,于2010年4月30日12时通过了168小时运行,具备进入商业运营的条件。 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的组建、核准等有关情况,分别于2007年5月23日、2007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