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10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09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0 年4 月14 日 ● 除权(息)日:2010 年4 月15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0 年4 月21 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10 年3 月30 日召开的2009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 年12月31 日总股本29,44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红利1.00 元人民币(含税),不转增股本。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9 年年度 2、发放范围 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29,44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 元。 4、分派对象 截止2010 年4 月14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0 年4 月14 日 2、除权(息)日:2010 年4 月15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0 年4 月21 日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票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其余股票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秘办 咨询电话及传真:0562-2809086 六、备查文件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10 年4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