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在安徽省芜湖市长江中路港一路16号公司A楼三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新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中信银行芜湖分行申请5000万元贷款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芜湖分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采用保证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