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于2010年4月20日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董事李秉骥、程汉川、张万启、刘翔宇、陈雄、肖国锋、李兴山、陈建元、肖珉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