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公司股份1657673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8 %。会议由董事长彭政纲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用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其中赞成:1657673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放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同意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金额不超过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材料前经审计净资产的40%,并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注册发行的主承销商。发行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四、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蒋小华、朱翠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两位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 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3、 律师法律意见书 4、 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