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于2010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监事3名列席,董事长彭政纲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认真讨论和审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三季度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三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具体如下: 为优化拓宽融资渠道,节约财务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发行短期融资券,金额不超过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报材料前经审计净资产的40%,并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注册发行的主承销商。发行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彭政纲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具体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11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4: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5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571-28829378 传真:0571-28829703 邮编:310053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2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票指示: 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一、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股东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二零一零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