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北京世纪中珠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标的名称: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北京世纪中珠置业有限公司 51%的股权。 交易金额:股权转让款¥23,049.23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叁仟零肆 拾玖万贰仟叁佰元)。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董事会审议,并已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因北京世纪中珠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悦西嘉园项目现场拆迁仍未完成,为切实保护全体投资者的权益,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或"中珠控股")将其所持控股子公司北京世纪中珠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北京中珠")51%的股权出售给珠海前胜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前胜投资")。 本次交易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大信鄂专审字[2010]第0165号《专项审计报告》和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0]第022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股权转让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3,049.23万元。 2010年10月22日,中珠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出售公司北京世纪中珠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股权转让行为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公司与前胜投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交易行为无异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前胜投资介绍 1.名称:珠海前胜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金鸡路132号1栋001室; 3.法定代表人:游泳;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5.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 8.营业执照注册号:440400000055872; 9.成立日期:2004年8月3日; (二)股东情况:游泳持股60%,吴东红持股40%; (三)该公司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系。 (四)该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 (五)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2009年资产38,181.42万元,负债9,776.13万元,所有者权益28,405.29万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资产41,977.61万元,负债13,626.80万元,所有者权益28,350.81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世纪中珠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3 号后院 001号; 3.法定代表人:刘德;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实收资本:5,000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8.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8133652; 9.成立日期:2005年4月6日。 (二)标的资产概况 北京中珠是2009年经监管部门核准批复,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置入的项目公司之一。中珠控股受让北京中珠51%的股权已于 2009 年7月23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北京中珠成为中珠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而中珠控股取得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3号的悦西嘉园项目。 悦西嘉园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424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67872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57624平方米,商业面积10220平方米;容积率≤2.8。北京中珠已支付了全部地价款,并取得了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截至目前,悦西嘉园项目现场拆迁仍未完成。 (三)北京中珠审计及评估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0年7月31日,总资产27662.45万元,负债23528.76万元,所有者权益4133.69万元。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次评估采用的是,在对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后,以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日2010年7月31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场价值为45,194.57 万元,评估值比账面净资产价值增值41,060.88 万元,增值率993.32%。增值的主要原因是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3号后院001号地块的评估增值。 (四)主要股东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北京安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49%的股份。 (五)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北京中珠进行担保,委托北京中珠理财的情况,北京中珠未占用公司的资金。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协议主要条款 1、转让的股权:由中珠控股合法持有的北京中珠51%的股权。 2、转让价款:北京中珠51%股权转让总价款为¥23,049.23万元。 3、股权过户: 交易基准日:前胜投资向中珠控股支付完毕股权转让价款的当日为目标股权交割日。前胜投资于目标股权交割日可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股权交割日: 前胜投资支付完毕股权转让价款后,中珠控股保证自身以及目标公司根据前胜投资的指令全力配合前胜投资在合理时间内于目标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登记。 在前胜投资征得目标公司另一投资方同意的情况下,前胜投资有权于2010年12月8日前要求将目标股权直接变更登记至第三方名下或要求中珠控股直接将股东变更登记所需资料(受让方空白)移交给前胜投资,由前胜投资和目标公司自行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以上两项约定事项之一完成则股权交割完毕。 4、支付时间及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15日内,前胜投资一次性向中珠控股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3,049.23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叁仟零肆拾玖万贰仟叁佰元)。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大信鄂专审字[2010]第0165号《专项审计报告》和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0]第022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 五、本次出售北京中珠51%股权无其他安排。 六、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转让北京中珠51%股权是因北京世纪中珠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悦西嘉园项目现场拆迁仍未完成,为切实保护全体投资者的权益,合理调整公司地产业务。 2、此次交易完成后,据财务初步核算,中珠控股将获得税前约2亿元的股权转让溢价收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北京世纪中珠置业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 5、北京世纪中珠置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