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3月22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数量34960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洪运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第一大股东荆州市洪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性房屋资产的议案。 在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第一大股东荆州市洪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126990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彭波、韩菁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如下:"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