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集团")通知,东银集团于2010年8月19日将其原质押给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合计8,333.4万股解除质押责任,同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该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